1、一天内,河南新增两家互联网医院
2月23日,河南新增两家互联网医院,分别是:
河南省肿瘤医院互联网医院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互联网医院
两家互联网医院分别隶属于河南省肿瘤医院和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将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相融合,是突破医疗资源“围墙”,解决“看病烦、看病复杂”等问题的途径。它也是医院健康服务的延伸和重要渠道。目前,新增的两家互联网医院已开通在线咨询服务,患者可通过关注两家医院的官网或官网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完成在线咨询服务。
2、河南医保支付大改革,看病进入“一口价”时代?
2月22日,河南省医保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规划,到2023年底,在试点项目和病种组在省、省辖市、示范区、省辖县(市)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提供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和医保基金全覆盖。
DRG/国际保护部改变医疗保险对医院的支付规则。对于参保患者来说,支付方式和报销比例没有变化,但可以间接影响患者的医疗费用。
DRG/DIP改革之前,医保付费是按项目付费,不管患者得了什么病,做一项检查、开一个药方、用一盒药品,一项一个费用,累加付费。即病人治疗项目越多,医院收入越多。
DRG/DIP是“打包”付费,针对病症的不同,确定总额,一种病一个统一价格,不管过程中做了多少次检查,用了多少药,费用不变,真正做到看病“一口价”。
目前,全省已经基本实现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地区全覆盖,病种全覆盖。未来三年,要实现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全面覆盖,各统筹地区以两年为期,实现DRG/DIP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区内住院医保基金支出达到70%,并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提前实现全覆盖,鼓励超过70%的基金总额预算覆盖率。
3、3月1日起,不同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要互认
检查检验是医疗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为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诊疗效率,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2月18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印发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第一章提到所称检查结果,是指通过:
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
所称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管理办法》第三章还提到了互认规则。
满足国家级质量评价指标,并参加国家级质量评价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互认范围为全国。满足地方质量评价指标,并参加地方质控组织质量评价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互认范围为该质控组织所对应的地区。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HR。检查检验项目参加各级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并合格的,医疗机构应当标注其相应的互认范围+互认标识。如:“全国HR”“京津冀HR”“北京市西城区HR”等。未按要求参加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标注。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指导辖区医疗机构统一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样式,对于检验结果应当注明所使用的检测方法及参考区间。鼓励医疗机构将在同一区域范围内互认的检查检验结果在一份报告单中出具,并在报告单上统一标注相应互认区域范围和互认标识。
《管理办法》还要求,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检查检验医嘱。对于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以与其他项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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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1 12:30